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陕环验字(2017)第014号
项目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
子午线轮胎项目(75吨锅炉部分)
委托单位: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承 担 单 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站 长:沈炳岗
总 工 程 师:吴卫东
项 目 负 责 人:郭亚飞(验监证字第201042208号)
报 告 编 制 人:郭亚飞(验监证字第201042208号)
室 主 任:
审 核:
审 定:
参 加 人 员:郭亚飞 宗时屹 王 林 孙向荣 翟婷
李永庆 高 飞 郭晋君 田渭花 任铭
贾 佳 窦蓓蕾 王舒婷 薛 婷 宋蓓
刘建利 杏 艳 念娟妮 张 宇
组织机构代码:43520228-5
电话:(029)85429106,85429116
传真:(029)85429118
邮政编码:710054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
目录
为加快我国轮胎子午化率,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咸阳市秦都区沣河新区建设年产2000万条子午线轮胎项目,主要建设炼胶中心、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车间、半钢轻卡子午线轮胎车间、半钢轿车子午线轮胎车间和能源中心。该公司按“一次设计、分期建设”的原则分五期进行建设,除二期的2台75吨/小时燃煤锅炉未建设外,该公司前三期已于2015年6月通过陕西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陕环批复[2015]275号)。二期设计建设的2台75吨/小时燃煤锅炉,因市场发生变化,实际建设了1台。
2008年11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完成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4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09]215号”文件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项目进行了批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项目7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2016年6月竣工。
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该项目(75吨锅炉部分)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7年1月18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确定了验收监测工作内容。2017年3月1日至2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的现场监测及检查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相关技术规范,编写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规定》(验字〔2005〕172号);
(5)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陕环发〔2010〕38号);
(6)《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年11月);
(7)《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09]215号;
(8)《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项目(先期、一期、二期)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15]275号;
(9)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单》(环验委托[2017]第002号);
(10)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工作下达书(2017年第(002)号);
(11)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项目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200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项目(75吨/小时锅炉部分)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30万元,占总投资的44.1%。
位置与交通:该项目位于咸阳市秦都区沣河新区,沣河以东,北临西宝高速。距咸阳市中心约10公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25公里。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1,平面布置示意图见图3-1-2。
图3-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1-2 厂区平面布置及四邻关系示意图
该项目主要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2-1
表3-2-1 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 | |
主体工程 | 75t/h锅炉房 | 锅炉房建筑面积为1800m2,为四层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为26m。 |
扩建煤棚 | 全封闭煤棚一座,建筑面积2010.2m2,建筑高度6m,煤贮存能力为4000t,配破碎机、滚筒筛,皮带输送机。 | |
环保工程 | 锅炉除尘系统 | 除尘工艺采用布袋除尘器。 |
脱硝系统 | 脱硝工艺采用SNCR(非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系统包括还原剂储存和供应系统设备,SNCR喷射系统和SCR反应器,反应器催化剂布置。 脱硝系统建建有尿素站一座,包括尿素储存间、尿素溶液罐、尿素溶液储罐、尿素溶液输送泵。 | |
脱硫系统 | 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新建脱硫吸收塔一座,包括脱硫剂制备系统、SO2吸收塔系统、副产品处理工艺系统等 | |
湿式电除尘 | CTS25/WESP350/196型湿式电除尘系统一套 | |
脱硫污水处理 | 新建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一套,处理脱硫系统废水。 | |
灰渣仓 | 新建封闭灰渣仓2个,灰、渣各一个,灰渣仓的容积均为400m3。 | |
公用工程 | 给排水系统系统 | 依托现有工程 |
供电系统 |
75吨锅炉烟气治理措施为: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电除尘系统。
(1)SNCR+SCR脱硝系统
本项目采用SNCR/SCR混合技术脱硝,利用SNCR技术的原理在锅炉内适当温度的烟气中喷入尿素,尿素在高温下热分解产生氨,将NOx(氮氧化物)还原为无害的N2、H2O。SNCR工艺中逃逸的氨会随烟气流向下游的SCR系统,SCR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后,反应器催化剂布置为“2+1”形式,逃逸的氨与烟气进入SCR反应器,经过各层催化剂模块将NOx还原为无害的N2、H2O,进一步脱除NOx。
(2)布袋除尘
脱硝后除尘器采用布袋除尘器,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
(3)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
锅炉烟气经过除尘后在引风机作用下进入脱硫吸收塔,吸收塔为逆流喷淋空塔结构,由浆液池、吸收区域、除雾区三部分组成。经过除尘后的烟气与吸收塔内的循环浆液逆向接触。同时,由吸收剂制备系统向浆液池补充新鲜的石灰浆液,是吸收液保持一定的pH值。反应生成物浆液达到一定密度时排至脱硫副产品系统,经过脱水形成石膏。
(4)湿式电除尘
烟气经脱硫后,从顶部进入湿式电除尘器,经过湿式电除尘器后,从湿式电除尘器下部侧面排出,经100米高烟囱排放。
该项目污(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系统预处理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已于2015年6月通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m3/d。实际接纳污水处理量约800m3/d,本项目脱硫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的水量约300m3/d,厂区污水处理站能够满足要求。污(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
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锅炉蒸汽排空、锅炉风机及各类泵等。治理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了相应的减振独立基础措施;设备与管道连接采取柔性连接方式。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脱硝废催化剂及锅炉房煤燃烧产生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设计每五年更换催化剂一次。废催化剂交由催化剂脱硝厂家中国联合工程公司进行更换处置。目前企业正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分别为7500吨、2400吨和33吨;分别储存于粉煤灰仓(容积400m3)、炉渣仓(容积400m3)、脱硫石膏库内,交由咸阳恒辉物流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修编中的咸阳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落实科研和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要求能源中心采用密闭煤棚,配备自动喷水装置抑制扬尘。对道路运输采取洒水、及时清扫等防尘措施。运煤、运渣车辆需加盖篷布防风抑尘。炉渣和除尘灰渣在厂内暂存,不得长久堆放,以免产生扬尘。杜绝污水散排沿地表漫流,炉渣、收尘灰临时堆放地面、事故水池、生产区地面等做好防渗处理,以免污染地下水。
(1)建议锅炉烟气脱硫采用双碱法,在保证脱硫效率的前提下,可降低运行成本。具体方案应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论证、设计。
(2)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对周围空气环境的不利影响,环评建议设计和建设单位不断跟踪硫化烟气处理技术的发展,在环境需要和技术可行时,对收集的硫化烟气先行处理,然后排放。
(1)该项目COD排放总量为26吨/年,先期建设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9.5吨/年,指标分别来源于华西纸业有限公司的部分减排量和咸阳市秦都区拆除散锅炉的减排量,后期建设所需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须由咸阳市环保局重新下达,请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监督落实,落实情况作为本工程投入试生产的依据,纳入竣工环保验收内容。
(2)能源中心先期2台35吨链条炉产生的烟气经除尘和双碱法脱硫处理达标后排放,后期建设中增加4台75吨锅炉,应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烟气除尘、脱硫处理设施,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171-2001)二类区2时段标准。
(3)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排水系统,落实废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06)中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二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渭河;清净下水立足于综合利用,利用不完的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进入渭河。
该项目采用以下标准:
(1)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DB61/941-2014)表1标准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
(2)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脱硫废水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 -2011)表1标准;标准限值见表5-1-2。
(3)厂界噪声执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标准限值见表5-1-3。
表5-1-1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 | 标准 | |
锅炉废气 | 烟尘 | 20mg/m3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DB61/941-2014)表1标准 |
二氧化硫 | 50mg/m3 | ||
氮氧化物 | 100mg/m3 | ||
汞及其化合物 | 0.03g/m3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 |
表5-1-2 污(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pH值除外)
断面位置 |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标准及级别 | |||
污水处理站出口 | pH值 | 6.0~9.0 | 氨氮 | 20mg/L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 |
脱硫废水出口 | Pb | 0.8 | Cd | 0.08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 -2011)表1标准 |
表5-1-3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单位:dB(A)
类别 | 标准类别 | 适用区域 | 昼间 | 夜间 |
东、西、南侧厂界 | GB12348-2008 | 2类区 | 60 | 50 |
北侧厂界噪声 | GB12348-2008 | 2类区 | 70 | 55 |
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5-2-1。
表5-2-1 监测分析方法和使用仪器
监测因子 | 分析及监测方法 | 监测(分析)仪器 | 测定范围或检出限 | |
烟尘 | 皮托管平行测速采样-重量法《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3-JB-070-5-01 3-JB-070-5-02 3-JB-070-5-03) | 烟气温度:0~500℃,±3℃;烟气含湿量:0~60%,±1.5%;烟气动压:0~2000Pa,±2%;烟气静压:-30~30kPa,±2.5%; | |
烟气参数 | 皮托管平行测速法《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 |||
氧含量 | 氧传感器法GB/T16157-1996 | MGA5红外气体分析仪 (3-JB-065-2-01 3-JB-065-2-04) | 0 ~25.0%,±0.2% | |
二氧化硫 |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29-2011) | 0 ~1000ppm | ||
氮氧化物 |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2014) | NO:0~2500ppm NO2:0~500ppm | ||
氨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T533-2009) | G10S<span style="font- |